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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拘逾三百人九人涉違國安法
【發佈日期】2020-07-02 06:57:30 【我要列印】 【我要評論】

【本報綜合報道】《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簡稱:香港國安法)生效翌日,香港特區政府警務處發佈消息稱,自7月1日中午起,銅鑼灣及灣仔一帶有人集結叫囂,破壞社會安寧,更一度走出馬路、堵路及縱火,阻塞交通,警方遂採取執法行動。截至當天20時,警方拘捕逾300人,當中5男4女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其餘被捕人分別涉嫌非法集結、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瘋狂駕駛和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等。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則同日宣佈,香港警務處已經成立國家安全處,該處是香港國安法主要執法部門,專職履行執法及執行國安法的責任。

從香港警方社交平台上獲悉,自當日1時起,銅鑼灣百德新街、東角道及記利佐治街一帶有人集結叫囂,破壞社會安寧。警方一直採取嚴謹而克制的態度,多次提醒集結者其集結行為已違反《公安條例》及香港國安法,並警告人群停止集結,立即離開,但人群依然拒絕聽從,更多次闖出馬路,影響交通秩序。警方已經出動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輛,在相關地區協助警方作出驅散及執法行動。

多人涉違國安法被捕

警方表示,下午約1時半,銅鑼灣百德新街一帶有人群集結,警方於百德新街截查一名形迹可疑的男子,在其身上搜獲一幅寫有“香港獨立”字句的旗幟。至2時半,警方於銅鑼灣羅素街近堅拿道東截停2名女子,並於她們隨身物品中搜獲寫有“民族自強 香港獨立”標語的印刷品。警方其後再發文,接近3時,一名女子於銅鑼灣東角道展示“香港獨立 Hong Kong Independence”的標語。相隔不久,銅鑼灣利園山道一名15歲少女正在揮動印有“香港獨立”的旗幟。上述人員均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而被警方拘捕。

警方又指,晚上7時半左右仍然有大批集結者於銅鑼灣一帶聚集。在波斯富街,有人向已落閘的美心西餅分店縱火,亦有人撬起行人路的磚頭,放置到波斯富街設路障,警務人員其後於時代廣場及銅鑼灣一帶繼續拘捕及驅散行動。

警方提醒,香港國安法已經生效,明確規定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四類犯罪行為和相應的刑事責任。

警務處已成立國家安全處

而在當天早時,李家超面見傳媒時表示,香港警務處已成立國家安全處負責執法。李家超指出,特區政府有責任確保國家安全處有效履行職責,會準備足夠人手、足夠配備及足夠培訓,令國家安全處的工作人員有效履行工作。國家安全處將由一位警務處副處長擔任主管,目前正在物色人選,之後會由行政長官作出任命。

李家超稱,國安法下,特區政府承擔國安主體責任,絕大部分案件由特區調查、檢控,若無能力處理或特別情況下,會確保案件由相關單位處理,保安局會建立聯繫機制,聯絡各方履行職責。

被問到當天在銅鑼灣的示威活動中,已有多人被捕。李家超回應,法例已經生效,所有人都要遵守。他指出,不論涉及什麼行為,只要警員合理懷疑可能犯國安法,就可進行拘捕、調查及搜證,可向律政司申請,要求取得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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