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接獲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知,由今日早上6時起,經粵澳口岸入境廣東免隔離醫學觀察人士活動範圍由原來大灣區9市擴大至廣東省範圍。若相關人員入境後擅自離開廣東省,將要接受14天隔離醫學觀察,並按當地疫情防控規定處理,對違規的澳門居民將取消豁免隔離資格,違規的內地居民就將在一定期限內限制辦理赴澳各類簽注。
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昨日發佈關於調整粵澳口岸入境人員活動範圍的通告稱,根據中央、廣東省關於有序推動粵澳人員正常往來的工作部署,經粵澳兩地政府溝通協商決定,自7月29日上午6時起,從粵澳口岸入境廣東暫不實施集中隔離14天醫學觀察的人員,入境後活動範圍由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等9市擴大至廣東省範圍。而人員範圍、入境前準備工作及通關事項,繼續按照7月15日6時起施行的《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有序推進粵澳兩地人員正常往來的通告》執行。
通告指出,所有從粵澳口岸進入廣東省人員,須作出如下承諾:來粵前14天內無外國或其他境外地區旅行史;配合、服從內地各級政府及部門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遵守內地疫情防控有關規定,入境後14天內每天使用“粵康碼”申報健康情況並做好個人防護;不擅自擴大活動範圍。
須每天登陸“粵康碼”申報健康
入境人員在入境後14天內,須每天登陸“粵康碼”使用“港澳入境人員健康申報”功能申報個人健康狀況。如入境後連續48小時未通過“粵康碼”進行健康申報,“粵康碼”將顯示紅碼,有關人員須連續2天登錄“粵康碼”申報健康狀況方可解除。
同時,入境人員須主動向社區和入住酒店報備。在粵有固定居所或工作單位的入境人員,抵達目的地後應及時向當地社區報告,14天內減少外出,不參加聚集性活動;入住酒店(包括公寓式酒店)者,應向酒店申報個人健康狀況。入境人員如出現發燒、咳嗽、乏力等不適,應及時到定點醫院治療排查,並向當地社區報告。
澳門居民違規取消豁免隔離資格
對於擅自離開廣東省的人員,將及時通報當地防疫部門對其實施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並按當地疫情防控規定處理。違規人員為內地居民,將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其辦理赴澳門各類簽注;違規人員為澳門居民,將取消其入境豁免集中隔離14天醫學觀察資格。違反其他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服務規定者,按粵澳兩地政府相關規定分類處理。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提醒所有從澳門離境進入廣東省的人士,疫情防控成果來之不易,應認真履行入境廣東省的承諾,入境後14天內不離開廣東省範圍,並主動配合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