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紙日期:2024年04月19日   星期五
 
 
 
首頁» 港澳律師可試點在大灣區執業
  分享給朋友  |   www.digg.com www.technorati.com www.yahoo.com www.twitter.com www.facebook.com www.reddit.com del.icio.us www.stumbleupon.com www.google.com www.furl.netm
 
港澳律師可試點在大灣區執業
【發佈日期】2020-08-12 06:20:08 【我要列印】 【我要評論】

 

 

【本報綜合報道】據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消息,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11日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國務院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開展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工作的決定》,授權國務院在廣東省9市開展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工作。

9個城市包括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和肇慶;符合條件的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可通過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取得內地執業資格,可從事一定範圍內的內地法律事務。具體試點辦法由國務院制定,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試點期限為3年,自試點辦法印發之日起算。

此前,司法部部長唐一軍就決定草案說明,指為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發揮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的專業作用,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國務院在上述9個城市開展試點工作。同時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及2019年修訂的《〈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服務貿易協議》《〈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服務貿易協議》的作用。

我的名字:   驗證碼:
已有評論0更多»
所有評論僅代表網友意見,時事新聞網保持中立。
 
 
廣告服務   |    關於我們   
網址:www.macautimes.cc 地址:澳門新口岸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00-E第一國際商業中心21樓
電話:2842 1999(總機) 8798 1983 / 8798 1984(廣告部) 傳真:2842 1333
電郵:macautimes@hotmail.com 社長:楊達夫
版權屬于澳門時報所有. Copyright 2022 macau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技術支持:澳門天心電腦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