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首次細則性審議《從事科技創新業務的稅務優惠制度》法案。委員會主席何潤生會後表示,政府為促進本澳產業多元發展,而制定稅務優惠措施以鼓勵科技創新。法案建議設立評審委員會,以便對稅務優惠申請是否符合“科技創新業務”進行分析認定,並賦予財政局局長職權許可特別稅務優惠的申請等。由於法案的行文涉及較多技術問題,委員會料下周制定問題集交予政府,冀能於短期內與政府代表就相關問題進行溝通及交換意見。
何潤生會後向傳媒總結表示,法案建議財政局局長具職權許可特別稅務優惠的申請,以及設立科創業務評審委員會,以便對稅務優惠申請是否符合 “科技創新業務”作分析認定,而評審委員會日後會在財政局運作,且由財政局提供技術及行政支援,委員任期為兩年。
對於財政局局長具職權許可特別稅務優惠的申請,何潤生指出,委員會關注財政局局長是否需聽取評審委員會意見後,才作出優惠許可,抑或財政局局長已具有一定自決權,以及該評審委員所作出的決議對於財政局局長的決定是否具有約束力等。至於評審委員會的組成,法案建議由財政局、經濟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代表以及屬科技範疇的工商界及學術界具聲望人士組成。何潤生稱,“具聲望人士”屬形容詞,較為空泛,在立法技術上一般較少使用,委員會希望在用字上修正為更具體的字眼。同時,評審委員會委員兩年任期屆滿後,是自動續期還是重新委任,法案亦沒有提及,委員會期望政府作出解釋。
委員會同時建議,為配合電子政務法生效,法案應增設以電子方式提交申請文件的規定;因應科創涉及知識產權問題,為保障申請者的資料安全,增加個人資料處理和保密義務協定。另外,若企業以不正當手法取得稅務優惠應有相應處罰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