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昨日下午舉行全體會議,辯論行政法務領域2021年度施政方針政策,會上有議員提到明年度施政報告未有提及推動政制改革和完善高官問責,質疑政府對相關問題不重視。列席的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回應指,明年度施政報告並未提到政制發展,並不意味政府不重視,強調依照基本法訂定發展政制,需要一定的時機和社會基礎。至於官員問責制度,他重申對問題官員的問責,最有效手段是採取刑事起訴,並指出現時刑事和紀律程序有不協調之處,特區政府會進一步研究,待條件成熟便會向立法會提案。
昨日立法會大會辯論行政法務領域明年度施政方針期間,有議員關注政制改革和官員問責制度。議員梁孫旭指出,現時的法律法規對官員問責有不盡之處,明年度施政報告卻未有提及任何完善工作,希望當局交代相關情況。議員蘇嘉豪提到,澳門官場文化是“罰不上高層”,認為問責層次不應該只停留在局長層面。而議員區錦新則直言無法理解施政報告中對“推動民主政制”隻字不提,甚至連研究或諮詢都沒有,形容是政府失職。
張永春回應時承認官員問責制度有不完善之處,指目前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雖有規定相關權力及義務,但沒有針對主要領導人員紀律制度,只能應用一般公務員紀律制度,而且現時刑事和紀律程序有不協調的地方,“當有刑事起訴同時都有紀律程序,但法律上是分開兩個程序獨立進行”。他同時提到,現行刑事制度亦存在不完善,例如濫用職權的追溯期只得5年時間,但往往該類案件具有相當隱蔽性,需要較長時間調查,因此政府會對涉及職務犯罪案件的追溯期作進一步研究,不斷完善。
張永春強調,官員問責最有效是刑事問責,現行法律中對各級公務人員的義務和職責,以及未能履行有關規範所須承擔的責任,有明確規定。如果公務員為謀取個人私利而違反法規、濫用職權,或不作為、亂作為,給特區或社會帶來嚴重的負面影響,這類情況,應該根據現行制度,交由廉政公署跟進處理,依法提起紀律程序嚴格追究法律或紀律責任。但他認為,官員問責制非單靠紀律處分及刑事處罰去解決,而是建立健康、有效、良好的官員文化。
對於政制改革,張永春表示,明年度施政報告未提及政制發展,不代表政府不重要,因為特區依照基本法訂定發展政制,對澳門長治久安十分重要,但需要一定的時機和社會基礎,從實際情況思考,現階段特區的重要工作是要做好抗疫和回復經濟的工作。他又提及,政府明年主要會做好立法會選舉,現正鋪排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