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昨就2021年度保安施政方計進行辯論,會上議員梁安琪關注青少年刑事犯罪歸責年齡問題,詢問當局會否因應青少年犯罪漸趨年輕,將刑事犯罪歸責年齡下調至12歲。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回應稱,根據目前情況,本澳青少年犯罪情況並非十分突出,故刑事責任年齡無需由16歲下調至12歲,認為教育更重要,並指少年感化院已投入不少資源及人力進行相關工作,以教育的角度令青少年重回社會。
值得一提,內地近期已把部分刑事犯罪的歸責年齡下調至12歲,對於本澳是否需要跟隨將刑事責任年齡由16歲下調至12歲,黃少澤認為這是刑事政策的重大改變,並非保安部門單方面可以決定,需要社會共識,且要進行總體評估。
梁安琪同時關注當局是否有邊緣青少年轉介機制。黃少澤指出,設立有關轉介機制無法律依據,“犯法就係犯法,如果冇犯法我哋點樣轉介呢?”。他重申青少年工作是全社會的工作,對於12至16歲之間的犯罪,當局有機制轉送至少年感化院教育,16歲以上作懲處,而未犯罪的情況下則要靠學校、家庭、以及社會共同努力給予關注。
另外,議員李靜儀關注今年涉及兒童性侵的案件增多,問及當局有何新部署。黃少澤回應指,今年首3季,涉及強姦、性騷擾等性犯罪案明顯下降,分別錄得18宗及44宗,較與去年同期減少43.8%及39.7%。至於對兒童性侵犯案件錄得18宗,同比增加7宗,上升63.6%。他指出,兒童性侵案中,大部分發生在家庭環境及學校,侵害者大多數是被害人親屬、同學及老師。針對上述情況,當局著重預防教育,在2019年1月至今年9月,司警局派員在各學校共舉辦46場預防性侵及求助方法的專場講座,共6,000名學生、家長及教職員參加。同期,治安警察局舉辦了21場預防青少年犯罪講座。強調警方會持續透過社交平台,發放預防青少年性侵的相關內容,深化青年少防範意識及警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