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繼續審議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人員通則法案,保安司司長黃少澤等政府代表列席會議。法案建議撤銷現行司法暨紀律監察委員會,三常會主席黃顯輝引述政府解釋指,司法暨紀律監察委員會只屬諮詢組織,實質作用十分有限,加上諮詢過程冗長,與紀律程序本質追求的高捷效率不符合。經聽取部門意見,建議撤銷司紀委。
委員會主席黃顯輝表示,現時司法暨紀律監察委員會主要由治安警察局、消防局、海關、保安部隊高校及保安事務局的領導組成,現行制度下,相關委員會僅屬諮詢性質。經聽取部門意見,建議撤銷司紀委。而原委員會行使的職能將分發至各個紀律部門的委員會,委員會同意政府的建議。
另外,有關法案建議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人員不應參與任何政治或工會性質的團體和活動。委員會關注本澳並未訂立工會法,政府將如何界定屬工會性質團體和活動。黃顯輝引述政府提交書面建議指,現行的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已有相關規定,又指參考葡國法律,建議工會性質團體是指維護及促進工作人員、社會職業利益的常設性團體。若未來訂立工會法後,將引用工會法內的定義。
黃顯輝表示,已與政府完成首輪的審議,雙方顧問團將續進行技術會議,爭取盡快完成新技術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