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全澳城市電子監察系統(下稱為“天眼”)系統自2016年9月投入使用以來,總體發揮了協助警方預防和打擊犯罪的功能,達到預期的使用效果。
警察總局表示,為進一步提升偵查效率,更有效地協助警方打擊各類型犯罪活動,保障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當局經研究後,建議使用“後台模式”進行應用測試,經向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提出申請並獲得互聯測試許可後,相關應用方案的測試工作正式開展。
具體的應用測試分兩組鏡頭進行,第一組於2020年8月份展開;第二組在同年10月份展開,按先後分別是從第一階段至第三階段、以及第四階段當中各選取100支鏡頭,即合共200支鏡頭的影像以測試人臉及車牌識別功能。
有關測試分為功能效果及應用效果測試兩方面。其中,功能效果測試針對的是安裝地點、性能及環境條件等不同維度,目的是使辨識率達到更高的水平;而應用效果測試旨在對現時透過人手和肉眼方式,與利用智能識別的作業方式進行對比,經完成對比後發現,在模擬個案例如是搶劫、風化、尋找失蹤人口等情景中,通過智能識別方式能在短時間內快速尋找案件的線索,減省翻查錄像的時間,以加快作出警務行動,大大提升偵查效率。總結而言,整體測試效果理想,符合預期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