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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迄今109人違檢疫令被定罪
【發佈日期】2021-02-18 06:51:42 【我要列印】 【我要評論】

 

【本報綜合報道】香港特區政府衛生署17日公佈,2名男子因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規例》),分別被判即時監禁14日及2個月。迄今共有109人已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

首宗個案涉及一名65歲男子,他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他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他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去年3月31日離開其檢疫地點,並於港珠澳大橋管制站被入境事務處職員截獲。該男子於17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14日。

第二宗個案涉及一名61歲男子,他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他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他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去年11月28日離開其檢疫地點及脫下手環。該男子於1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就兩項罪行各被判處即時監禁2個月,同期執行。

衛生署發言人表示,有關判刑可給予社會非常清晰信息,指出違反檢疫令屬刑事罪行,特區政府對違反《規例》的人絕不容忍,並嚴正提醒公眾應遵守《規例》。

發言人公佈,截至17日,共有109人已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時監禁最多14星期或罰款最高15,000港元不等。發言人重申,衛生署必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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