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內地男子早前與朋友來澳賭博,其後在路氹娛樂場認識一名內地女賭友,雙方“夾份”共29萬港元進行賭博,協議贏得款項對半分成。隨後雙方共贏得37萬港元,但該名男子私吞對方連本帶利27.5萬,並輸掉部分款項後到警局自首。
被捕男子姓王,30歲,內地居民,報稱商人;而女事主為同樣為內地居民。案情招,王某與本月16日與友人來澳賭博,期間在路氹某娛樂城認識事主及事主友人,雙方相見如故,一拍即合。至本月18日凌晨,王某與事主協議“夾份”賭博,王某與其友人合共出資20萬港元,事主則出資9萬港元,贏得款項對半分成。
隨後,事主返回酒店房間休息,留下自己友人及王某代為投注。至同日凌晨3時,雙方已經淨贏30萬,王某按照約定將連本帶利24萬交由事主朋友。但不知何故,事主卻因在娛樂場內無賬戶而無法兌現,因此事主朋友將24萬交還王某,請求王某代為兌現。
至同日凌晨6時左右,王某再多贏7萬港元。此時事主得悉,要求收回本金及利潤27.5萬港元,但雙方因多贏的7萬港元是否應該分成產生糾紛,在酒店房間“拗數”。此時王某乘機離場,未有歸還相關款項。
事主向警方求助,報稱損失合共27.5萬港元。至同日晚上10時,王某到警局自首,稱相關款項已輸剩23萬港元。警方以巨額信任之濫用控告王某,轉交檢察院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