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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譴責“支聯會”公然拒交資料
【發佈日期】2021-09-08 03:22:35 【我要列印】 【我要評論】

 

【本報綜合報道】香港“支聯會”表明拒絕按警方要求提交資料,香港警方7日表示,留意到有團體再次公然表示不會遵從法定要求,拒絕提交資料,對此等行為予以嚴厲譴責。

警方國安處於8月25日,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5,向多個團體發出書面通知,要求不遲於9月7日提交資料。警方已收到個別團體提交的資料,亦收到有團體要求延期提交資料。警方重申,若未依時提交資料,可處罰款10萬港元及監禁半年,相關人士和團體將要承擔法律責任,警方必定依法跟進。

當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向傳媒表示,香港是法治社會,有獨立的司法系統,所有違法行為都經擁有獨立司法權的司法系統作出裁決,任何人如公然、公開表示一定不會依據法律,不能自稱為公民社會的組織。

有人認為若是公民社會一員便無須遵守法律,林鄭月娥強烈譴責這種說法,指這種觀念完全錯誤。過去一段長時間有包括法律界在內的人士鼓吹此觀念,促使不少青年違法,她指出,公民社會建基於公民精神,而公民精神正是依法,因此不應再鼓吹所謂違法達義的歪理。

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任何人不按香港國安法交出相關資料,警方必定會迅速追究及執法。“支聯會”被定義為“外國代理人”,所謂“外國代理人”即受外國政治團體資金資助,為外國利益進行一些活動。由於不排除日後會有檢控行動,因此不方便透露詳情,市民眼睛是雪亮的,相信將來在法庭可看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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