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修改〈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法律草案全文昨刊登於立法會網站,當中在修法的理由陳述中提到,法案主要目的是明確博彩經營法律制度,尤其包括經營幸運博彩須在維護國家及澳門安全的前提下,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及可持續發展,以及配合澳門打擊跨境非法資金流動及反洗黑錢。法案建議,賦予行政長官可基於因危害國家或澳門安全、博企不履行義務等原因而解除批給。
法案第一條“標的”開明宗義指出,《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的主要目的為:一、娛樂場幸運博彩的經營及操作須在維護國家及澳門特區安全的前提下進行;二、促進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適度多元及可持續發展;三、娛樂場幸運博彩須在公正、誠實及不受犯罪影響下經營及操作;四、確保娛樂場幸運博彩的經營及操作配合澳門特區打擊跨境非法資金流動及預防反清洗黑錢的政策及機制;五、娛樂場幸運博彩的規模及經營、進行博彩及進入娛樂場須受到法定限制;六、參與娛樂場幸運博彩監察、經營、管理及操作的人須具適當資格擔任此等職務;七、澳門特區從娛樂場運作收取稅項的利益受到應有保障。
法案關於娛樂場幸運博彩的經營批給“撤銷及消滅”條文訂明,行政長官在聽取博彩委員會的意見後,可基於下列原因撤銷經營批給︰一是因危害國家或澳門特區的安全而解除;二是特區政府與承批公司間協議;三是贖回;四是因承批公司不履行義務而解除;五是因公共利益而解除;六是承批公司不具備適當資格。
另外,法案亦增加“不獲補償的解除”條文,倘承批公司危害國家或澳門特區的安全,又或不具備適當資格,行政長官可單方解除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的批給。”
法案指出,批給一旦解除,承批公司的所有娛樂場連同其全部設備、用具及其所有未完成的博彩投資項目,以及按法律及合同條款規定於批給終止時應歸屬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的其他財產或權利,均無償及無任何責任或負擔地歸屬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
另外,法案亦訂出承批公司應承擔的社會責任,包括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支持本地產業多元發展;確保勞工權益,尤其是本地僱員的在職培訓及人員向上流動,保障員工的公積金制度;聘用殘疾或復康人士;支持公益活動;支持各種教育、科研、環保、文化及體育等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