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紙日期:2024年04月25日   星期四
 
 
 
首頁» 禁封出入口斷水斷電 違反最高可罰款五百萬 現有持牌博企續牌與否須確保娛樂場有效運作
  分享給朋友  |   www.digg.com www.technorati.com www.yahoo.com www.twitter.com www.facebook.com www.reddit.com del.icio.us www.stumbleupon.com www.google.com www.furl.netm
 
禁封出入口斷水斷電 違反最高可罰款五百萬 現有持牌博企續牌與否須確保娛樂場有效運作
【發佈日期】2022-05-17 00:00:32 【我要列印】 【我要評論】

 【本報訊】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細則性審議《修改第16/2001號法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法案,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向傳媒總結表示,根據政府提交的法案新文本,現有持牌博企倘不獲續牌,須確保娛樂場使用者的自由通行,以及與娛樂場有關係機電、供水、衛生等配套設施有效運作,如有違反,可被科處200萬至 500萬澳門元。對於法案新文本列明,衞星賭場倘違反賭牌合同或自行結業而關閉,不得在相同地點重新經營博彩,被問到若根據有關條文,早前宣佈下月結業的英皇娛樂場是否不能重開,陳澤武則表示不清楚,須由政府解答。他並強調,法案通過後,持牌博企必須在其物業下才可申請開設賭場。

陳澤武表示,是次會議主要討論新工作文本的第1至22條條文,當中第5-A條“娛樂場的範圍”條文新增條款建議,娛樂場不動產所有人須確保娛樂場使用者的自由通行,以及與娛樂場有關係機電、供水、衛生等配套設施有效運作。對於新增該條款內容,主要為了確保在原承批公司無法取得新批給後,新持牌公司接管相關娛樂場時,可以無障礙使用。他稱,政府原本希望將賭場範圍劃分清楚,連水電、冷氣等都要界定是否歸屬賭場,待下一個持牌公司可直接營運,但發覺實際操作上不可行。至於本設在舊博企物業(如酒店)的賭場,業主可否就有關供給收費,他指出,應由業主 (不動產所有人)與新營運商自行協商,但不能斷水、斷電,一定要確保賭場範圍有效運作。
關於法案第5-C條“博彩桌及博彩機數量”方面,原文本建議由行政長官批示訂定本澳門賭及博彩機總數上限,新文本修改為除了總數量外,行政長官亦批示訂定各承批公司的博彩桌及博彩機數量上限,並需根據本澳經濟情況、發展策略、承批公司本身的經營狀況、承批公司賭數目及博彩機的經營狀況等作考量因素。
至於法案第17條“承批公司的公司資本及股份”,原文本建議,承批公司及擁有其 5% 或以上公司資本的股東,均不得直接或間接擁有其他在澳門的博企的任何資本。新文本改為不能擁有多於5%以上資本,即可以交叉持股,但不能多過5%。
此外,有關企業社會責任方面,新文本加入了“尤其是勞動債權保障”的字眼,希望日後倘發生勞資糾紛,勞工權益得優先獲得保障。
我的名字:   驗證碼:
已有評論0更多»
所有評論僅代表網友意見,時事新聞網保持中立。
 
 
廣告服務   |    關於我們   
網址:www.macautimes.cc 地址:澳門新口岸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00-E第一國際商業中心21樓
電話:2842 1999(總機) 8798 1983 / 8798 1984(廣告部) 傳真:2842 1333
電郵:macautimes@hotmail.com 社長:楊達夫
版權屬于澳門時報所有. Copyright 2022 macau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技術支持:澳門天心電腦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