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細則性審議《修改第16/2001號法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法案,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向傳媒總結表示,日前委員會對法案第5-C條“博彩桌及博彩機數量”條文有所誤解,錯誤解讀為行政長官除批示澳門賭及博彩機總數上限外,還批示各間持牌公司的賭及博彩機數目,實際上,新舊文本均建議由行政長官批示訂定本澳賭或博彩機總量上限,每家博企的賭及博彩機數目由經濟財政司司長按實際情況訂定。陳澤武引述政府稱,有關條文在表述上將會再作進一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