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法案昨獲立法會全體會議細則性審議通過,將自法案公佈後滿一年起生效。會上討論法案期間,多名議員關注受管制危險品永久儲存倉和臨時燃料中途倉的建設進度,列席會議的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回應稱,政府早前決定選址九澳青年挑戰福音戒毒中心原址興建永久儲存倉訴訟,但由於土地權屬存在爭議,需循訴訟方式處理,興建進度暫時擱置,不過政府不會無限期等待,會持續尋找合適土地興建。至於青洲臨時燃料中途倉則會搬遷至港珠澳大橋珠澳口岸人工島,在人工島建中途倉的前期準備、立項已完成,有望於2023年完工。
法案旨在訂定監管危險品和預防危險品在持有、製造、銷售、運輸、儲存和使用時可能發生嚴重意外事故的一般法律制度,不影響現行規範各類危險品的專有法律法規的繼續適用。黃少澤指,隨本澳社會快速發展,各行各業使用的危險品種類日趨繁多,對社區構成一定的安全隱患,保安當局可以說是臨危受命,著手立法、監管危險品相關事務,希望解決現時部分危險品沒有專門統一規範監管的問題。
他提到,自2015年天津市發生化學品倉庫大爆炸事故發生後,時任行政長官已隨即要求保安範疇及消防局分析及整理危險品數量、性質等相關資料,並梳理相關法律後上報,最終制定短、中、長期計劃。其中,短期計劃為整理建立資料庫,規管危險品數量、儲存及進口等,亦賦予消防局、工務局可聯合或單獨巡查;中期計劃是制訂本法案、尋找臨時危險品儲存倉,但當時社會反對臨時危險品儲存倉選址而擱置;長期計劃則是選址設立永久儲存倉,當時計劃填島建倉集中管理,但最後選址九澳戒毒中心。
會上多名議員關注受管制危險品永久儲存倉和臨時燃料中途倉的建設進度,政府原定在九澳青年挑戰福音戒毒中心興建永久儲存倉,但由於土地權屬存在爭議,需循訴訟方式處理,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早前匯報,有關的土地訴訟因為疫情關係擱置,工務部門和有關使用者協商,希望對方讓出土地,但雙方協商未果,因此目前永久危險品儲存倉設立“無期”。但他強調政府肯定不會無限期等待,因為建永久危險品儲存倉非常急切,會持續尋找其他合適地方興建。至於燃料中途倉則計劃設在港珠澳大橋珠澳口岸人工島,前期準備工作和立項已啟動,建設任務亦由公共建設局跟進,但受疫情影響,未能召開城規會,令工作有阻滯。
此外,議員高天賜關注當局會否強制要求經營受管制儲存區的有關實體購買保險。黃少澤回應稱,法案在保險方面主要參考了葡國、香港等國家地區的法律精神,現時不考慮強制有關實制購買保險。政府法律顧問補充指,法案第17條建議,受管制儲存區有專屬性,需要獲取准照,或經政府批給予私人實體經營,並由專有法例規範監管。當未來有需要時,政府可根據法規要求經營的私人實體必須購買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