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車北上”將由10月1日起試行預約通關新安排,包括增加預約通關次數限制及調整失約後果,屆時每台車輛每月最多預約3次通關,且當月每次通關預約已使用後才可以再次進行預約,如車主已預約但沒有通關,將限制其當月往後的通關預約。政府表示,“澳車北上”預約規則的優化工作分兩階段進行,後續將有第二階段的優化措施,有關措施正由各部門進行商討,具體實施辦法及實施日期將於稍後適時向社會公佈。
“澳車北上”政策自今年元旦實施以來,深受澳人歡迎,通關名額供不應求,現時每日2,000個名額日日“清零”,一額難求,要求增加通關名額及改善預約機制的呼聲甚高。
政府昨日公佈,由10月1日起,“澳車北上”在原有“預約規則及注意事項”上,試行預約通關新安排,新安排增加了預約通關次數限制及調整失約後果 。另外,為優化系統效能,必須經“澳車北上”App進行預約。
根據交通事務局網站內的“澳車北上”專頁(https://www.dsat.gov.mo/mcars-to-gd/index.aspx?a_id=2000021)發佈的預約通關新規則及注意事項,“澳車北上”試行預約通關新安排後,每台車輛最多3次通關預約出境澳門,且當月每次通關預約使用後才可以再次進行預約;對於已預約但沒有通關的車輛,於翌日開始不接納其當月往後的通關預約,系統亦會向車主發出禁止預約的訊息,例如在10月13日已預約但沒有出境澳門,則不能預約10月14日至10月31日的通關日子,但預約11月份不受影響。
新規試行前已預約車輛有過渡安排
有關新安排試行前已進行預約的車輛,則實施過渡性安排,倘車主於9月份按舊預約規則預約了10月份的通關名額,即使10月份持有超過3個未使用的預約名額,仍可按預約記錄出境,不受新預約規則影響,但不能再約10月的通關預約。而預約少於3次者,按新試行安排規定。
此外,9月份違反已預約但沒有通關記錄達2次或以上的車輛,按舊預約規則不接納其於11月11日起預約出境澳門(具體日子視失約次數而定),違反新預約規則及舊預約規則的禁止預約日期將同期執行。例如車主於9月7、9日已預約但沒有出境澳門,將按舊預約規則被禁止於11月11日至11月25日通關預約,同時車主於11月3日已預約但沒有出境澳門,將按新預約規則被禁止於11月4日至11月31日通關預約,新及舊預約規則將同期執行,即車主於11月4日至11月31日被禁止通關預約。
當局呼籲市民善用此惠民措施,並與口岸工作人員合作,遵守預約通關規則,保持良好通關秩序;另使用此惠民政策之同時,切勿違法,引致承擔相應之後果。
關於“澳車北上”各項具體預約規則及注意事項,可瀏覽“澳車北上”專頁。市民如有疑問,可致電相關部門查詢,交通事務局(“澳車北上”管理辦法及預約規定)電話:88666363、澳門海關(關檢事務)電話:84912338或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電話:28725488。
另據內地資料,自“澳車北上”政策實施起至本月18日,“澳車北上”車輛在內地涉及交通違法共77宗、其中50宗已完成處理,涉及交通意外事故共67宗。當局提醒駕駛者於內地駕駛時,須嚴格遵守內地交通規則,注意駕駛安全;倘觸犯內地交通條例,應及時前往內地有關部門進行處理,否則根據違規情況,將影響車主或備案駕駛人不獲受理新的申請或註銷其所有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