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女公務員日前赴內地用膳飲酒後返澳,竟在半酣狀態下駕車回家,途中遭遇警方查車被揭發醉駕,案件已移交檢察院偵辦。
涉案女公務員姓陳,35歲,非保安範疇部門人員。案情指,本月24日凌晨2時許,治安警察局人員在鴨涌馬路執行查車工作時截停陳女駕駛的輕型汽車進行檢查,期間發現陳女身有酒氣,經酒精測試證實其體內酒精含量為1.45克每升。然而,陳女卻否認酒後駕駛,更要求反證,警方將其送院進行血液酒精測試後,顯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達1.32克每升,屬醉駕。
經查問,陳女承認案發當日較早前在內地用膳期間曾飲用酒精飲料,返澳後駕車回家的途中被警員截獲揭發事件。陳女因涉嫌觸犯《道路交通法》第90條“醉酒駕駛或受麻醉品或精神科物質影響下駕駛”罪,警方已對其落案移交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