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早前透露擬建立一個專責小組管理和協調大型戶外表演項目。昨日出版的《特區公報》刊登第56/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設立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擔任組長的大型演出活動協調小組,負責協調在政府場地及設施舉行的大型戶外演出活動的相關工作,並就有關申請的審批提供意見。批示由今日起生效。
根據第56/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政府設立的大型演出活動協調小組由組長、協調員、副協調員,以及新聞局、市政署、行政公職局、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博彩監察協調局、澳門金融管理局、治安警察局、消防局、體育局、土地工務局、環境保護局、交通事務局的代表各一人組成。
社文司長任組長監督小組運作
協調小組組長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擔任,職權為監督協調小組的運作。小組協調員由文化局局長擔任,職權為負責處理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場地及設施舉行大型戶外演出活動的申請;協調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場地及設施舉行大型戶外演出活動涉及的各權限部門工作,尤其包括活動規劃、公共安全、配套安排、環境維護、准照及其他支援工作;彙總各權限部門的技術意見,就申請提出審批意見並呈社會文化司司長審批。至於小組副協調員則由旅遊局局長擔任,職權為協調各權限部門及社會各界就提升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場地及設施舉辦大型戶外演出活動的效益制定配套方案及推動落實執行;適時向協調員提供規劃方案及執行情況的相關資料。
另外,批示並提到,文化局負責向協調小組提供運作所需的技術、行政及後勤輔助。協調小組的12名政府部門代表及其候補人由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委任。
今年1月初,氹仔奧林匹克運動場在舉辦韓國男團演唱會期間,由於連續實施交通管控以疏導人流,加上演出發出巨大聲浪,演出後運場場部分草地亦遭損壞,惹來批評聲音。其後,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受訪提到,相關範疇跨部門小組就是次演唱會進行檢討研究後,認為政府需物色可容納2萬至5萬人的大型戶外表演場地,並應建立一個專責小組管理和協調大型戶外表演項目,包括審批項目申請和跟進場地安排等。
對於政府決定設立大型演出活動協調小組,澳門演藝人協會理事長蘇耀光受訪表示,過去業界舉辦大型活動時,場地申請流程相對繁瑣,資訊不清晰,相信設立協調小組有助更好溝通,希望未來小組可以邀請業界擔任顧問,助力發展大型演出活動。
談及當局正覓戶外場地舉辦大型演唱會,蘇耀光認為場地要不擾民並帶來社會效益較難平衡,相對而言在“澳門蛋”附近搭場舉辦大型演出會更理想,其同時建議當局與商演企業合作推出套票優惠,分流觀眾進入社區購物用膳促進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