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司警日前偵破3宗不法匯兌案,拘捕6名“換錢黨”, 起獲合共逾300萬港元現金及籌碼,並揭發其中1名 “換錢黨”因被禁入境而以偷渡方式來澳,另有1名“換錢黨”涉嫌收留逾期逗留的賭客。司警已對涉案6人落案控以經營為賭博的不法匯兌罪、收留非法入境或非法逗留的人罪移送檢察院偵辦。
首宗案件共有4名“換錢黨”被捕,均為內地居民,無業,分別為姓曹及姓劉的35歲男子,以及姓范的35歲女子和姓胡的37歲女子,其中劉某於2023年12月因從事非法兌換工作,被禁入境3年。案中另有兩名賭客被截獲,其中1名姓應的內地中年男子涉嫌逾期逗留。
案情指,司警早前接獲情報,指有人在路氹某酒店從事非法匯兌工作,經分析後於本月22日下午展開行動,在上述酒店房間內截獲4名涉案內地男女及2名內地賭客。行動中,司警在胡女身上檢獲1,773,500港元及1,800元人民幣,在曹某身上檢獲572,600港元及1,500元人民幣,以及在范女身上獲66,700港元籌碼及6,000港元。除此以外,司警在上述4人手機內發現多筆涉及不法匯兌的轉賬記錄,及若干換錢群組的對話信息。
司警經深入調查,證實4名涉案內地男女分別自2023年至2025年期間來澳從事不法匯兌活動,其中劉某為偷渡入境,司警已就其不經出入境管控入境行為另立卷宗調查。此外,司警查悉逾期逗留的應某與4名嫌犯同住上述酒店房間,但該房間均非4人登記,而曹某在知悉應某為逾期逗留人士的情況下,仍願意收取其每日200港元作為租金,涉嫌觸犯收留非法入境或非法逗留的人罪。
次宗案件被捕的“換錢黨” 姓孫,內地居民,37歲,無業。本月22日,警方在巡查皇朝區某酒店期間,返現孫某與一名內地女子換錢,隨即上前將其截獲,在其身上起出526,000港元及8,000元人民幣現金,連同與上述女子兌換的3,000港元現金一同扣押。
經查問,孫某承認從事非法兌換活動,並由另一名在逃涉案男子負責尋找客人,其負責與客人進行不法匯兌。案發當日,其在酒店周邊成功搭訕路過的女客人,雙方達成以2,895元人民幣兌換3,000港元,其從中賺取93元人民幣利益。
第三宗案件被捕的“換錢黨”姓鄺,本澳居民,51歲。本月22日,司警在路氹某賭場發現鄺某正與一名男客人進行兌換活動,隨即上前截查。經了解,男賭客正欲轉賬時,鄺某的賬戶剛達到當日的交易上限,故無法收到轉賬,雙方交易失敗。司警在鄺某身上起出兩部手機,10萬港元籌碼及5,900港元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