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日,澳門航空就飛機上攜帶移動電源發佈最新規定。自本月8日起,所有搭乘澳門航空航班的旅客嚴禁將移動電源放入托運行李,且飛行全程禁止使用移動電源,而設有啟動開關的移動電源在飛行期間應始終關閉移動電源。
容量不明同樣禁帶上機
根據澳門航空發佈的相關規定,飛機上攜帶的移動電源外觀需完好無損,且需明確標注額定能量參數。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瓦特小時)的移動電源攜帶上機無需申報,個人自用數量為限;額定能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移動電源,須提前告知航司辦理登機手續櫃人員並獲得批准後方可攜帶,但每名旅客不得攜帶超過兩個;至於額定能量超過160Wh及未標明額定能量的移動電源則嚴禁攜帶乘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