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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治安警日前跟進一宗外僱續期申請個案時,揭發任職賭場公關的本地女子透過前家傭介紹,收取1.6萬元報酬假聘4名越南籍女子,協助對方取得“藍卡”留澳。警方經調查後,將涉案假僱主、充當中介的前家傭,以及兩名假外僱拘捕,現正追緝另兩名假外僱下落。
案中假女僱主姓林, 30多歲,本澳居民,報稱娛樂場公關。涉案女中介姓阮(Nguyen),50多歲,越南籍,報稱家傭,其於2008至2012年、2017至2022年兩度受僱於林女。兩名越南籍假女外僱分別姓黎(Le),約40歲,報稱家傭;姓丁(Dinh),30多歲,報稱按摩員。
案情指,治安警早前跟進一宗外僱續期申請個案時,發現林女所聘用的4名越南籍女外僱包括1名前僱員及3名現職僱員存在不規則情況,懷疑當中涉及虛假聘用,於是展開調查。本月19日,警方前往林女位於黑沙環的住所將其截獲。經查問,林女承認應前家傭阮女的要求,與阮女同鄉黎女自2023年5月起建立僱傭關係,當中涉及不法利益1.6萬元,同時供稱阮女任職期間曾讓其簽署數份文件,以為簽證續期申請,但不知具體內容,純屬幫忙。同日,警方再傳召阮女前往警局協助調查,經查問,其承認曾先後介紹4名同鄉女子與林女締結虛假僱傭關係,以便她們長期留澳。
警方根據相關口供,於本月21日及23日再傳召涉案的黎女和丁女前往警局接受調查。經查問,黎女承認透過阮女與林女建立虛假僱傭關係,且從未在林女住所內工作;丁女亦承認於2014年透過阮女聯絡林女協助辦理“藍卡”,以便自己留澳尋找工作,並聲稱當中不涉及任何報酬,其於同年找到其他工作後,隨即解除雙方的僱傭關係。
綜合警方調查所得,由於有強烈跡象顯示上述4名涉案女子均涉嫌觸犯第16/2021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第78條“為取得許可而虛偽作出並主張某些法律行為”罪,警方已將案件移交檢察院偵辦,並繼續追緝另兩名假女外僱的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