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年度施政報告提到,出生津貼將調升至6,500元,冀減輕適育家庭的負擔。為配合有關政策,特區政府擬同步調升公務人員子女的出生津貼金額。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上午與政府代表繼續細則性討論《修改〈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及相關法規》法案,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等列席會議。委員會主席陳澤武及秘書林倫偉會後向傳媒總結時提到,法案建議公務員的子女出生津貼由現時的60薪俸點調升至薪俸70點,按現時每一薪俸點94元計算,調升後金額為6,580元。
另外,陳澤武表示, 法案訂明公務員病假醫生證明需由醫院、衛生中心、衛生站,或與衛生局訂立協議的非牟利醫療機構醫生發出。他指,有議員曾建議公務員的病假紙開立權限可開放至私家醫生。對此,政府代表稱暫不考慮,擔心“開得太大”或存在監管問題。
關於公務員年齡方面,陳澤武稱,法案建議進入公職的年齡上限為50歲,並明確擔任公職的年齡上限為65歲;預防性停職等不計算在實際服務時間內。
陳澤武表示,委員會與政府討論法案過程順利,政府希望本法案及《修改〈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法案,可於7月上旬於立法會全體會議上細則性討論及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