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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日本自2023年8月24日啟動福島第一核電站核污染水排海後,中國全面暫停進口原產地為日本的水產品。時隔近兩年,國家海關總署日前公佈有條件恢復日本部分地區水產品進口,但福島等十個都縣的水產品被排除在進口許可範圍外。為保障食物安全和居民健康,本澳亦宣佈維持第134/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繼續禁止進口源自日本十個較高風險都縣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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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日本福島核污水排放入海洋,特區政府根據第134/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於2023年8月24日起禁止進口源自福島縣、千葉縣、櫪木縣、茨城縣、群馬縣、宮城縣、新潟縣、長野縣、埼玉縣及東京都,共十個都縣的鮮活食品、動物源性食品、海鹽及海藻,包括蔬菜、水果、奶及奶製品、水產及水產製品、肉類及其製品、禽蛋等。
國家海關總署於6月29日發佈《關於有條件恢復日本部份地區水產品進口的公告》,公佈有條件恢復日本部部分水產品進口,但福島等十個都縣的水產品除外。對此,市政署表示,為保障食物安全和居民健康,本澳亦繼續維持禁止福島等十都縣農食產品進口。
據了解,自2011年日本福島核事故以來,市政署一直嚴格落實第134/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的規定,聯同海關持續在各口岸對進口日本食品作輻射檢測,並加強巡查、監管零售日本食品的場所,重點查核食品來貨紀錄及單據,嚴防源自福島等十個都縣區的受禁食品在批示生效後流入本澳,每日亦在各零售點及供餐場所抽取食品樣本進行檢測,以保障市售食品的安全。市政署公佈,截至今年6月22日,在入口及市售層面已對約193,000個日本進口食品樣本進行手提輻射儀器檢測,並抽取約3,700個樣本進行放射性核素檢測,均未發現異常。
外交部:中方反對核污染水排海立場不變
對於中方有條件恢復日本部分地區水產品進口,外交部發言人毛寧昨在例行記者會上應詢表示,在中方和國際社會的強烈要求下,日方接受對福島核污染水排海的國際監測和中方獨立取樣監測,並承諾確保持續開展上述監測活動。在此基礎上,中方同日方就日本水產品恢復輸華問題進行了多輪磋商,日方承諾採取一系列可信、可視措施保障輸華水產品質量安全並加強監管。根據中國法律法規和國際貿易規則,基於迄今各方開展監測的數據等科學證據和審慎分析研究,中方主管部門於6月29日發佈公告,有條件恢復符合中方規準的日本部分地區水產品進口。中方主管部門將繼續強化監管措施,保障人民群眾的食品安全。一旦發現任何風險,將立即依法採取必要的進口限制措施。
被問及中方恢復日本水產品進口是否意味著認可福島核污染水排海的安全性時,毛寧強調,中方反對排海的立場沒有變化,正是中方的堅定立場和積極推動,對排海的國際監督得到了有效加強。我們將繼續會同國際社會,敦促日方把一系列承諾體現在長期的實際行動中,切實管控排海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