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紙日期:2026年02月25日   星期三
 
 
 
首頁» 三常會首討論都市建築法修訂案 關注風險較低非法工程界定標準
  分享給朋友  |   www.digg.com www.technorati.com www.yahoo.com www.twitter.com www.facebook.com www.reddit.com del.icio.us www.stumbleupon.com www.google.com www.furl.netm
 
三常會首討論都市建築法修訂案 關注風險較低非法工程界定標準
【發佈日期】2026-02-24 00:05:20 【我要列印】 【我要評論】

 

梁孫旭會後向傳媒總結時表示,《修改第14/2021號法律〈都市建築法律制度〉》法案建議擴大豁免發給准照的適用範圍,包括負責營運機場、公共客運碼頭或輕軌系統的實體在該等設施的更改、保養及維修工程,以及公共部門在被評定或待評定的不動產及其緩衝區或臨時緩衝區內進行的工程,均無須發給工程准照,但仍須遵守《文化遺產保護法》相關規定。

其並指出,為進一步推動電子政務及提升行政效率,政府將透過修改第38/2022號行政法規,規定實用面積不超過120平方米的非居住用途獨立單位,其工程預算通知及更改工程預先准照申請,如透過電子平台提交,將可即時接納預先通知及發出工程預先准照。而為確保電子方式操作的可靠性,法案對提供不實或錯誤資料的行為新增相應的罰則。委員會關注電子方式和紙本方式提交的審批程序是否相同,兩種提交方式在適用的程序、審批的時間、權利和審批期限等方面是否存在差異。

此外,為鼓勵居民自願拆除非法工程,法案建議對於拆卸風險較低的非法工程,除獲豁免發給准照外,亦無須提交預先通知。同時,自發主動拆除非法工程及恢復原狀可獲免除罰款,如已被命令拆卸和復原,只要在指定期間內遵守指示,亦可獲減免一半罰款。委員會希望政府進一步明確“風險較低的非法工程”,包括如何界定工程是否屬於“具規模或複雜性”,以及樓宇立面最高點至地面距離的具體量度方法。同時亦關注由哪個主體部門判斷相關工程是否屬於“風險較低的非法工程”,以及有何措施評估和協助居民有足夠技術開展拆除工程。

梁孫旭還提到,會上有議員關注現行以紙本方式提交“工程預先通知”或“工程預先准照申請”時,若發現資料填寫不實或有錯誤,會否退還申請人修改,而不構成違法或受罰;將來推行電子化申請後,當局會如何審查市民透過電子平台提交的文件和資料的真實性與準確性;若在竣工驗收時發現資料不實或存在錯誤,將透過何種機制核實和處理;會否有其他監督措施或後續跟進安排。此外,亦有議員關注對於現階段未能納入電子平台實現“即時接納”或“即時審批”的情況,例如一些涉及分層樓宇共同部分的維修工程的預先通知,是否也容許以電子方式提交文件,以進一步提升便民利民的服務效能。

他表示,由於法案生效日期與文遺法和市政署相關法律存在關聯性和銜接問題,委員會將於本週五邀請政府代表列席回應,下月初開展技術會議,爭取4月15日前完成審議法案。

 
我的名字:   驗證碼:
已有評論0更多»
所有評論僅代表網友意見,時事新聞網保持中立。
 
 
廣告服務   |    關於我們   
網址:www.macautimes.mo 地址:澳門新口岸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00-E第一國際商業中心21樓
電話:2842 1999(總機) 8798 1983 / 8798 1984(廣告部) 傳真:2842 1333
電郵:macautimes@hotmail.com 社長:楊達夫
版權屬于澳門時報所有. Copyright 2022 macau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技術支持:澳門天心電腦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