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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青洲大馬路近北區警司處人行橫道前晚發生令人痛心的奪命車禍,一名10歲男童過馬路期間被一輛七人車撞倒並輾過,經送院搶救後宣告不治。經警方初步調查,肇事司機在行經斑馬線前未有減速,警方已對其落案控以過失殺人罪,於昨日上午移送檢察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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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司機姓周,40多歲,澳門永久居民,報稱電腦工程師。事發於前晚約8時18分,治安警接報青洲大馬路近北區警司處人行橫道有人被行駛中的汽車撞倒。警方隨即派員到場處理,並作出臨時交通管制,以排除二次傷害風險。治安警交通廳之後亦派員到場指揮交通,打通緊急救援及運送的通道,確保消防救護車到場施救及緊急運送的路線暢通。其後,交通警員依法進行現場搜證工作。
消防到場將傷者送搶救後,於前晚8時42分宣告死亡。事後,肇事司機周某經進行酒精呼氣測試,讀數為零。警方已調取現場的交通監控記錄、肇事車輛的行車記錄儀,同時找到目擊者提供的行車記錄儀,列為案件證據。經警方初步調查,有跡象顯示周某未有在行人橫道前減速, 以致撞到正在橫過行人橫道的男童,現場並未發現剎車痕跡。而男童被撞後捲入車底並被輾過。
經查問,周某聲稱事發時未留意到有行人橫過馬路。治安警已完成初步取證工作,案件進入刑事偵查階段。周某因涉嫌觸犯過失殺人罪,已被警方拘捕並落案移交檢察院偵辦,而涉事車輛亦已被扣押。
治安警指出,根據《道路交通法》第37條及第103條,駕駛者駛經斑馬線時必須減速,必要時停車讓行人優先通過。一般違例將罰款600至2,500元;累犯最高罰款5,000元及禁止駕駛六個月。若造成人身傷亡,須負刑事責任,面臨徒刑處分。
治安警表示,會與交通事務局的相關部門共同全面檢視全澳學校周邊的交通,吸取是次事故的教訓,對澳門所有學校周邊的斑馬線、過路設施進行系統性的盤點,並陸續優化、增設電子設施。
治安警並強調,將持續加強交通執法的力度及交通宣傳的工作,對於違規的司機將嚴厲執法,依法懲處。同時加派警員在包括青州大馬路一帶的交通事故多發地點進行突擊檢查,針對車輛不讓行人及超速的行為加強檢控。警方亦會與教青局進行跨部門的合作計劃,前往學校向教師、家長、學生開展針對性的安全過馬路講座,提升各個年齡層的學生的自覺保護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