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澳門基督教新生命團契與澳門基督教青年會聯合舉辦、教育暨青年局及懲教管理局協辦,社會工作局贊助之“別讓青春‘違’憾嘉年華”活動於2019年6月15日假氹仔花城公園舉行,目的為向本澳青少年宣傳教育違法的後果和責任,宣傳本澳的《違法青少年教育監管制度》及相關司法措施,讓青少年識法守法,預防犯罪。
活動的開幕儀式由社工局副局長許華寶、懲教管理局少年感化院院長余珮琳、教青局青年結社培訓暨輔導處長黃嘉祺、基督教青年會總幹事關淑玲及基督教新生命團契總幹事劉展瑞主禮,多名青少年及家長出席活動,現場氣氛熱鬧。
社工局副局長許華寶致辭時表示:今年社工局與澳門基督教青年會及澳門基督教新生命團契合作,透過一系列活動向本澳青少年推廣預防犯罪的訊息。上半年有“識法守法”劇場,下半年有防罪系列微電影,分別透過進入校園、專場分享會、媒體播放等方式,向本澳青少年宣傳《違法青少年教育監管制度》,教育青少年認知違法的後果,從而提升他們的守法意識。她強調,社工局未來將繼續關心本澳青少年,冀能更針對性地規劃、推動預防青少年犯罪工作。
“別讓青春‘違’憾嘉年華”透過教育監管制度的展覽、遊戲攤位、話劇表演、青少年才藝表演及預防犯罪的微電影觀賞等,向青少年宣傳違法的後果和責任,讓青少年識法守法,預防犯罪。而預防犯罪微電影影片,將於6至9月期間透過電視、巴士、社交、網絡影片平台播放,加強推廣預防青少年犯罪。
受監管的青少年人數逐年下降
社工局表示,《違法青少年教育監管制度》由2007年起實施至今已12年,局方曾檢視相關軟硬件配套措施,並完善硬件及軟件的配套措施,本澳受監管的青少年近 5年均維持約 100人,較 2007年的 500多人減少,人數逐年下降。另外,社會工作局協助在囚人士和少年感化院院生重返社會的“窗外有家”計劃推行近半年,至今有 27個家庭參與,局方提供如子女就學、經濟援助、心理輔導及關係重整等支援,協助更生人士重返社會。
未成年人違法須擔責
一直以來青少年問題都是社會比較關注的,年輕人心智尚未完全成熟,對自己的行為未有足夠的判斷力,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利誘,作出違法行為。澳門的刑事歸責年齡是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六歲的人即免除刑事責任,即使觸犯法律亦不能稱作“罪犯”,他們都是未成年者,未能負上刑事責任,故只可稱作“犯事者”,但不代表相關違法行為不受處罰,即犯事者仍會受到相關的制度監管。
對於十二歲至十六歲違法青少年,適用第2/2007號法律《違法青少年教育監管制度》,如盜竊、傷人或輕微違反(例如:無牌駕駛等)的行為,此制度有八種措施,分別是(1)警方警誡;(2)司法訓誡;(3)復和;(4)遵守行為守則;(5)社會服務令;(6)感化令;(7)入住短期宿舍;(8)收容(判入少年感化院);其中,最嚴厲的措施無疑是被判入少年感化院,剝奪其自由。
《違法青少年教育監管制度》 的實施是希望給予違法青少年一個機會,讓他們能夠從錯誤中成長,從而矯正陋習、給予輔導及再教育的機會,盡可能減低外界對他們的不良標籤, 鼓勵其改過自新、重返社會,培養出正確的人生價值觀,以免日後重蹈覆轍。
編者語 培養青少年正向價值觀